论文指导
- 安排论文指导教授
- 本硕连读第2学期、硕士第2学期、博士第2学期、硕博连读第2学期在校研究生必须在各相应学期开学后2周内接受论文指导教授分配。
- 安排论文指导教授及提交研究计划书(3月、9月)
- 所有课程第2学期接受论文指导教授分配。
- 开学后2周内与系主任商议,接受指导教授分配。
- 在分配指导教授的指导下,制定听课和研究事项。
- 登录网站校务信息页面,输入后打印《研究计划书》,经指导教授、系主任及学生本人签字后,提交相关院系办公室。
- 更换指导教授
- 从研究生院网站格式栏下载《论文指导教授变更申请书》后,提交研究生院教学组。
- 论文指导教授资格
- 原则上由本校教员(专任)担任,非专任教员、其他学校专任教员及专业人士等认为具备论文指导资格的人可共同指导。
- 论文指导
- 毕业必备条件是所有课程必须至少接受2个学期的论文指导。
- 论文指导费缴纳对象
- 在校生:自2008学年度起,学校支援论文指导费,学生无需额外缴纳论文指导费。
- 结业生:申请论文审查时,必须缴纳论文指导费(未能接受标准次数论文指导的的研究生即使未提交论文审查申请,也须额外缴纳论文指导费,接受论文指导)。
- 论文指导费
- 在校生:研究生院支援
- 结业生:硕士及本硕连读:50,000韩元/博士及硕博连读:70,000韩元